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此项政策年底结束,小编特意梳理了一些要点,还有小贴士送给大家。
01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小贴士 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三条)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02 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次数 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2020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贴士 03 发票开具须知 二、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意: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四、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小贴士 转登记纳税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04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前后如何衔接 小贴士 二、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一)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二)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转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稽查、补充申报等原因,需要对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 05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办理须知 (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小贴士 如果电子税务局办理不成功,请及时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