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人员情况。
如:个体户若属于推广中心,应有必要的员工,不要只是一个人,员工应该是具体的销售人员,熟悉公司的推广模式,具有推广能力和资格,也要有社保!
问题二
业务流是否真实?
问题三
注册地点。
若大部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由于政策不稳定、甚至出现集体虚开嫌疑,就会面临被稽查风险。
注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若是只为实现开票功能的话,不光你的风险非常大,牵连你的上下游风险也会很大。一张发票背后需要有与之对应的真实业务发生,发票因业务而产生,一个环节出问题,带来上下游开票方、受票方,以及介绍开票方全部出问题!
问题四
经营范围。
好多个体户经营范围包罗万象,提醒:设立经营范围不要太多,避免经营范围过于分散,没有目标性的经营范围不可以,注意匹配度!
问题五
资金流向。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的税后净利润可以通过利润分配方式进行合规合法的提现,需从公司账户转入负责人的个人账户!只有税后的钱才是真正属于你的钱!
注意:不要返钱给个人太快,更不要把税后利润转给他人卡。
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申报个人经营所得的个税后,将剩余的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户,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六
所提供服务或劳务、商品的定价。
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都带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一张发票开很大金额,风险是很大的,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的重点关注事项。
问题七
企业负责人。
问题八
企业战略定位。
问题九
企业合同协议。
不要简单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的发票,就没有问题的发票。合同仅是次要证据之一,签订合同时更多要关注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展现、目标等。
特别提醒